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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林业工作动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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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林业工作动态

年第9期(总第27期)

3月2日

一、领导重视

1.县委书记柯岩松强调“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手硬”

当下正值防疫和发展的关健时期,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手硬。抓防疫,重点是外防输入,落实落细寻新冠指办字[]98号文件要求,对外地进入寻乌人员实行“一码一表一书”,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对来自湖北的人员,一律到蓝天宾馆集中隔离观察14天;对来自河南、安徽安庆、浙江温州和江西省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居家观察14天。抓发展,重点抓好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不失商机不失订单;抓好春耕备耕、果业种植、植树造林,不误农时;抓好脱贫攻坚,紧扣“1+3”工作部署,即1个核心指标,产业(就业)全覆盖、环境整治和内生动力,查缺补短;抓好人居环境整治,从现在起至3月10日集中开展一次人居环境整治,确保顺利通过检查评估,跻身全省十个美丽宜居示范县,做到名至实归!!!以上工作,县纪委要加强督查,确保政令畅通。

2.县政府县长杨永飞强调森林防火工作

近期天气持续晴朗,气温回升较快,加上春耕备耕,农民烧田埂等野外用火行为激增,乡镇监管引导不到位,导致森林火灾不断,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这几天有几个乡镇均发生火灾,造成较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特对以上乡镇提出严厉批评。各乡镇对森林防火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布置,压实责任,加大宣传,严控野外用火,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这段时间要全员出动,全面巡山,加强宣传,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二、中心工作

3.脱贫攻坚工作

(1)县林业局帮扶挂点的罗珊乡泊竹村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县政协许伟副主席送来福建仲景医药有限公司捐赠给泊竹村防疫物资口罩只。二是林业局黄月明副局长等帮扶干部到村开展见面走访,上户排查核心指标问题,宣传核实政策落实,共商产业就业,并完善资料等。三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在村口设立劝导站,宣传劝阻群众赶集等,对过往人士进行体温测量。(谢树根)

(2)县林业局帮扶挂点的澄江镇黄岗村脱贫攻坚工作。

2月28日,曾德强副局长上门走访贫困户,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了解其产业发展、子女就业等情况。叮嘱农户不要参与聚集、聚餐等。(图文:罗建华、徐瑞林)

(3)县林业局帮扶挂点的罗珊乡筠竹村脱贫攻坚工作。

2月28日彭文才站长带领局帮扶干部到挂点的筠竹村,走访贫困户,落实相关政策。(图文:彭于清)

4.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深入企业开展复工复产调研和检查,指导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困难,做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不误。

(1)县纪委刘志杰书记到顺其(江西)竹业检查、指导复工复产情况。(图文:潘其根)

(2)赣州航空发展公司董事长杨河良一行5人到绿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考察复工复产情况。县林业局副局长陈志强及局招商办人员陪同。(图文:潘其根)

(3)县委办张鼎文副主任到顺其(江西)竹业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图文:潘其根)

(4)县林业局领导到帮扶企业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

连日来,陈志强副局长带领招商办人员到顺其竹业有限公司督导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对企业外来人员进行再摸排登记,加强宣传和对厂区的卫生清理及消毒等,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复工复产。(图文:潘其根、袁放)

林业局副局长陈志强及局招商办人员在江西省腾圣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复工装修工作情况。(图文:袁放)

(5)2月27日上午,袁晓红局长主持召开会议,部署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排查清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工作。分管领导黄月明副局长和野保办、稽查大队、林政股相关人员参会。(图文:吴轻)

(6)县林业局继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进行排查清理和市民劝导工作。

2月27日,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与野保办工作人员到水源乡,在当地政府配合下,对径口村杨坑袁ⅩX棘胸娃驯养埸所、河背村远坑周XX环颈雉驯养埸所清点养殖数量、收回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并叫驯养户签字等工作。2月28日,到罗珊乡珊贝村,在当地政府配合下,对珊贝村上围里温XX竹鼠、豪猪驯养场所及珊贝村增坑李Xx棘雄蛙驯养场所清点养殖数量、收回野生动物产品经营许可证,并叫驯养户签字,再告知驯养户禁止运输、交易、宰杀野生动物。(图文:曾发荣)

2月28日,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和野保办人员在吉潭镇收回养蛇、养豪猪经营许可证。(图文:赵朝阳)

2月27日-28日,县林业局林政稽查三队和野保站工作人员到三标乡、桂竹帽镇、南桥镇开展排查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育产业工作。(图文:单晓海)

2月27日,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四队、野保办工作人员会同留车镇林业工作站开展排查清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工作。2月28日,会同菖蒲乡袁副乡长和林业工作站人员开展排查清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工作。(图文:刘成林)

连日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长乐街农贸市场、老市场和城北市场疫情防控点值班值守。搞防疫,不管节假日、只有轮值日。(图文:赖世荣、张跃雄、刘成林、陈军等)

连日来,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人员继续坚持在林业局网格化责任区内做疫情防控工作,劝导行人戴上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并在责任区街道、小巷内巡逻。(曾发荣、刘成林、曾建凯、彭于清、单晓海、张跃雄、赖家斌等)

县林业局继续抓好单位内部防控,做好干部职工健康监测登记管理,坚持每天例行对办公场所杀菌消毒。并做好来人来访人员体温检测和登记管理。(图文:曾发荣、刘成林等)

县林业局办公室刘洪洲同志坚持每天对林业局办公楼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让大家上班更放心。(图文:曾发荣)

东江源生态公园继续在劝导游客游园时要戴口罩等。(图文:潘其根)

三、造林绿化

5.低质低效林改造(场外造林)工作

(1)袁晓红局长调研指导低质低效林改造(场外造林)工作。

2月24日,袁局长到文峰乡河岭村场外造林点指导工作。(图文:戴林)

2月24日上午,袁局长带队与龙廷乡党委负责人及林业分管领导一起,协调解决龙廷乡油茶低改验收实施事宜。(图文:陈辉煌)

2月27日下午,袁局长利用下班时间调度和协调金光集团留车镇造林事项。分管领导和营林股人员参加。(图文:赖胜华)

(2)曾德强副局长督导场外造林工作。

2月26日下午,县林业局曾德强副局长深入水源乡场外造林绿化点督导工作。(图文:谢国春)

曾德强副局长到文峰乡商讨幸福小镇场外造林、督导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图文:温晓东)

(3)彭文才站长督导场外造林工作。

彭站长在留车镇飞龙村桉树林改造、雁洋村石硿寨低质低效林抚育现场督导。(图文:黄春华)

(4)业务股室有序推进场外造林工作。

生态公益林场场长温晓东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河岭村检查场外造林清山整地工作,在施工现场,四台割草机在清山。目前,文峰乡河岭村、水源乡河背村场外造林共整地约亩。(图文:谢生城、谢国春)

水源乡河背村场外造林清山整地已完工,等待合适天气即可造林。(图文:谢国春)

生态林场工作人员带领场外造林施工队到吉潭镇兰贝村指认山场,即将进场清山整地施工。(图文:谢国春)

6.城区山体复绿工作

曾德强副局长到生态公益林场城区管理站检查山体复绿林地围栏安装情况。(图文:谢国春)

县生态公益林场城区管理站山体复绿第一期三二五标段今日补植开工,廉租房段苗木补植中。县城山体复绿(二期)补种开工,落实小班地段。(图文:温晓东、单晓松)

生态公益林场城区管理站在山体复绿林地范围内,通过界桩设立,重点区域安装隔离网,明确了林地界址及管护范围。目前已在山体复绿区域城北段、新罗段、园艺场段设置界桩多根,围栏安装完成约米。(图文:单晓松、谢国春)

连日来,县生态公益林场城区管理站对学习强国大道左侧公路荒置土地新造林地进行浇水管护。

7.其它绿化项目工程

(1)2月25日下午,袁晓红局长一行利用下班时间到柯树塘查看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示范项目治理区域加密种草种树复绿工程建设情况。(图文:梅志明、彭福斌)

(2)2月26日下午,彭文才站长一行查看青龙岩丽泉围酒店周边绿化提升工程建设情况,并提出要加强后期抚育管护,保持樱花良好长势。(图文:彭福斌)

四、资源保护

8.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1)曾德强副局长调研松材线虫病除控工作。

2月26日,曾德强副局长率林检站和监理公司工作人员到生态公益林场澄江管理站督导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图文:张跃敏)

(2)彭文才站长调研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2月25日,彭文才站长带领林检站、监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晨光镇政府配合下,完成了高布村、溪尾村和黄坑村抽检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质量、疫木流失清查、剩余病枯死松树摸底统计等工作。(图文:雷艳红)

2月26日,彭文才站长带领林检站、监理公司工作人员,在菖蒲乡政府配合下,完成了五丰村和菖蒲村的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质量抽检、疫木流失清查、剩余病枯死松树摸底统计等工作。(图文:雷艳红)

(3)县林检站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2月25日,县林检站、监理公司工作人员,与澄江镇林业工作站长及护林员,完成了桂丰村和桂岭村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质量抽检、疫木流失清查、剩余病枯死松树摸底统计等工作。(图文:李英明)

(4)留车镇镇长现场调度松材线虫病防控等林长制工作。

2月26日,留车镇镇长(第一林长)谢小明到石牛湖村现场调度林长制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疫木除治、低质低效林改造、森林防火等工作。
  谢小明要求,一是疫木清除公司要增加除治人员,并严格按处置程序除治疫木和确保生产安全;二是要加强疫木管理,防止疫木流失,不得任何人群,以任何方式将疫木藏匿、转移、倒卖和擅自捡拾松枝桠柴挪作它用;三是疫木焚烧时要将疫木搬到安全地点,要清理好足够宽阔的焚烧场地,并安排专人看管,做到疫木未烧净人员不得走、人离火灭,防止引发森林火灾;四是要抓紧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督促施工方保质保量完成低改任务,并做好前三年低改林抚育管护;五是镇村两级要密切配合好施工方,做好农户协调和纠纷处理等工作,林业工作站、护林员要监管到位;六是要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近期因春耕备耕农事活动多,护林员要加强巡山护林和防火宣传,严格管制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图文:陈雄彬)

(5)龙廷乡全力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

为全面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龙廷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在西湖村新屋小组村道旁有棵百年松树因感染松材线虫病而枯死,对交通造成安全隐患。因疫木的体积大且周围有密集的电网线路,砍除难度大。为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2月22日,我乡组织乡村干部和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除治公司等相关人员,到现场查看疫木周围线路情况。经多方研判,制定疫木砍除方案。在做好安全措施后,顺利将疫木砍除,排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自年10月份以来,龙廷乡在准确摸底排查疫木数量的基础上,有力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增补措施,加快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

(6)丹溪乡砍除松材线虫病的霸王树。(图文:林飞龙)

丹溪乡联合移动电信部门砍除交通要道上患松材线虫病的霸王树。(图文:邱福春)

9.森林防火工作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复工复产时,加上近期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千万不要进行野外违规用火,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1)县财政局陈松碧股长到丹溪乡督导森林防火工作。(图文:林飞龙)

(2)晨光镇组织护林员骨干力量进行防火宣传,对野外违规用火及时制止,对违规用火者进行警示教育。(图文:唐祖森)

10.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1)黄月明副局长到各乡(镇)督导松材线虫病树采伐、采伐伐区复种、天保林资金发放以及林长制网格软件app使用等工作。

2月24日上午,黄月明副局长带领林政股工作人员到桂竹帽镇检查林木采伐工作;到华星村沟通协调伐区复种工作。(图文:刘锦昌)

连日来,黄月明副局长带领林政股工作人员分别到丹溪、龙廷、、澄江、晨光、罗珊等乡(镇),与当地乡(镇)分管领导及林业工作站长沟通和协调松材线虫病病树采伐、采伐伐区复种、天保林资金发放以及林长制网格软件app使用等工作。(图文:汪俊豪、刘锦昌、古勇明)

(2)加强林政稽查工作。

2月24日,县林业局林政稽查二队在文峰乡长布村调查火场,锁定犯罪嫌疑人刘X梅,因涉嫌犯罪直接移送森林公安局调查。(图文:赵朝阳)

2月24日,县林业局林政稽查二队在文峰乡小布村火场调查,取证当事人。(图文:赵朝阳)

县林业局林政稽查三队会同桂竹帽镇林业工作站到上坪村、华星村对挖掘林地种果现场踏看,调查取证。(图文:单晓海)

2月29日,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四队与森林公安局和菖蒲乡政府干部,在菖蒲乡坪岗村勘查火烧山起火点。(图文:赖家斌)

2月24日上午,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四队会同留车镇钟芳副镇长到佑头村,对举报砍伐林木案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等工作。(图文:张跃雄、谢小健)

县生态公益林场城区管理站工作人员,在巡山时发现县城山体复绿区长举村罗岗头山场有人盗伐国有林木,已将当事人移交执法队处理。(图文:戴林)

◆点赞台

县林业局机关党支部和离退办党支部共产党员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

(1)县林业局机关支部共产党员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踊跃捐款,表达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截至3月1日,已有18名党员自愿捐款,共捐款元。目前捐款还在进行中。

(2)县林业局离退办党支部3月1日下午,在局党建办召开支委会,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寻组电字[]11号党费收缴工作通知等,并积极响应号召,组织离退休党员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当场捐款元。献爱心捐款活动仍将继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四、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完善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审批和检疫检验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五、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都应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全社会成员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本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本决定的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森林法》(修订)摘编(7)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管护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营造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营造的林木,依法由营造者所有并享有林木收益;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改变林地现状。

编辑:赖荣阶审核:赵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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